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管理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管理中心编制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an.gov.cn)和本单位政府网站(http://www.gjj.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大厅(地址:黑北路187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业务情况和行政许可程序等。
(五)住房公积金简介
主要包括:公积金制度介绍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概况等。
(六)工作信息
主要包括:重大政务活动情况及日常工作动态等。
(七)社会监督
主要包括:对本单位服务及缴存单位执行公积金制度情况和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情况监督投诉等。
(八)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面向公民的维权指南、面向企业的相关办事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办理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an.gov.cn)或本单位网站(http://www.gjj.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大厅(地址:黑北路187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www.gjj.gov.cn。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单位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大厅设有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公开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相关部门查阅。
●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涉及本人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个人支取情况和贷款情况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下列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不予公开:(1)涉及国家机密的;(2)涉及他人隐私的;(3)正在讨论,尚未做出决定的(公开征询意见除外);(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它情形。
●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公开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www.gjj.gov.cn 。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处
办公地址:黑虎泉北路187号
邮政编码:250011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6561957
传真:86563506
电子信箱:gjj@gjj.gov.cn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1、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
办公地址:黑虎泉北路187号
邮政编码:250011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6561985
受理内容:住房公积金本人缴存、支取情况
2、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
办公地址:黑虎泉北路187号
邮政编码:250011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6561971
受理内容:住房公积金本人贷款情况
3、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督查处
办公地址:黑虎泉北路187号
邮政编码:250011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6561951
受理内容:本单位为其本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情况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6561979,电子邮箱:zxa@gjj.gov.cn,办公地址:黑虎泉北路187号,邮政编码:250011,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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